日前,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《求是》雜誌撰文指出,金融創新應建立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,不能超越法律和監管的“紅線”。監管者應當維護良好市場秩序,防止違規監管套利,嚴厲查處創新中的違法違規行為,督促銀行合規創新。對於不合規的金融創新,金融監管機構必須及時說“不”。
  4月8日,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博鰲亞洲論壇表示,國務院已經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做了分工,剛剛決定由銀監會牽頭來承擔對P2P監管的研究。
  從各方面的消息來看,市場監管即將來臨,而對於活躍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各平臺而言,是否意味著創新受阻?
  理財範CEO申磊在接受採訪時說:“任何行業都應該有‘規矩’,特別是在互聯網金融行業,‘規矩’早應該有,只不過現在是因為互聯網的特性使得這個市場跑到了監管之前,有規矩應該是市場的利好消息。當然,從另一個方面來看,監管制度的確定對平臺的創新也不應該造成阻力,因為互聯網金融監管很大程度上是監管其金融屬性,即風險控制,資金托管等方面,而在互聯網化的用戶體驗上,仍有很大的創新空間。”
  對此,中國人民大學國際併購與投資研究所所長助理葉映輝則表示,自上而下的監管是一方面,但作為處在市場一線的金融理財平臺來說,自律與自控更加關鍵。在“金融自律”的基礎上去創新,為投資人和借款方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務才是各平臺應該關註的重點。
  以P2B網貸平臺為例,其在金融資源的生產組織形式上具有天然優勢,互聯網和金融的融合極大的提升了投資人與借款人的匹配效率,減少了中間環節,讓個人投資者足不出戶就可以投資全國各地腳踏實地的企業家,在獲得較高收益的同時也幫助了那些真正創造價值的企業家。
  “當下的互聯網金融存在著他多泡沫與幻影,幾乎每天都有新的平臺和新的產品,但從本質上看,也大多是用互聯網將傳統金融產品進行包裝,而所謂的大數據金融至今也不可能具備足夠的量化分解能力,故弄玄虛的互聯網金融產品肯定會逐漸理性的投資人所看穿,而在金融法則之內創新的平臺才有可能被市場真正接納。”申磊向記者強調。  (原標題:申磊:互聯網金融懂“規矩”才可創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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